单位机构职责
一、基本信息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二)负责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记载;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保值与归还工作;
(五)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报告;
(六)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地址
中心机关: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83号
四、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8)3369355
传真号码:(0878)3369355
邮政编码: 675000
电子邮箱: cxgjj_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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