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授权贵中心在办理以下涉及本人的业务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并同意贵中心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和信贷业务交易等相关信用信息:
□审核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
□审核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申请;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申请;
□对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责任约定:
本人已充分阅读本授权书的所有条款。本人对本授权书的条款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贵中心可查询和使用信用报告的期间,不应超过本人在贵中心授信业务结束之日。贵中心超出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贵中心承担。
若申请的业务未获批准,本人同意贵中心继续保留此查询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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